个人申请

导赏团每次参观需时约1小时30分钟 (即上午时段10点至11点半或下午时段2点半至4点)。每次申请参加人数(包括申请人)最多4名。

请细阅申请须知个人资料收集声明,并于拟定的参观日期最少一星期前填妥下列申请表以递交申请。申请将以先到先得原则作出安排。

在参观过程中,我们一般会使用广东话作讲解。如学校或团体欲选择以英语或普通话作为导赏语言,请在申请表的「备注」一栏中列明。本署会尽量作合适的安排。

在收到申请后,本署会向申请人发出确认电子邮件,告知其申请是否被接纳以及参观日期。

在许可的情况下,本署会尽量安排团体于首选的日期进行参观。然而,本署保留将参观推迟至其他日期的权利。

申请表内的资料如有变更,请于参观日期前至少一星期通知本署以便作出适当的安排。如有任何查询,请电邮clc@lantau.gov.hk与本署联络。

* 必填

拟定参观日期及时段

申请者资料

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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